????? 一、区划的目的和意义
城市噪声功能区划是环境规划的基础,也是城市环境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实现城市环境噪声的分区分类管理,便于环境目标管理,为城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开发建设活动提供科学依据,为城市布局、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指导意见,实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二、区划的依据
1、?GB/T15190—9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及其附录A《“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划分”用地指标统计》;
2、?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及其GB/T14623—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3、 《云南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工作指南》;
4、 《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5、 2001~2005年城区环境噪声监测资料。
三、区划的范围、时限、基准年
区划的范围?按照《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东至大保高速公路,西至太保山脚,南至汉营,北至下村,包括六个分区,共计面积35.00km2。
区划时限?2006~2015年
基准年??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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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区划的指导思想及划分原则
1、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2、以城市规划为指导,局部服从全局,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
3、以有利于区域环境噪声污染整体控制,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为目的。
4、根据城市规划结合现状,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防治。
5、各类功能区划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
五、区划分类目标
1、0类标准适用区域适用于特别需要安静的疗养区、高级宾馆和别墅区。该区域内及附近区域应无明显噪声源。区域界限明确。原则上面积不得小于0.5km2。
2、1类标准适用区域:居民区、文教区、居民集中区以及机关、事业集中的区域。
3、2类标准适用区域: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规划商业区。
4、3类标准适用区域:规划工业区和业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地带。
5、4类标准适用区域的划分
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划分
(1)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2)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45m±5m;
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0m±5m;
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20m±5m。
六、噪声功能区划结果
保山市中心城区区划面积35.00km2,其中一类区2.24km2,二类区29.05 km2,三类区1.33 km2,4类区2.42 km2。各类区区划结果分术如下:
保山城区范围没有疗养区、高级宾馆区和别墅区等需要特别安静的区域所以暂不划0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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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区域划分表
类别 | 范围 | 面积(km2) | 占区划总面积的比例(%) | 主要功能 | 执行标准dB(A) | |
昼间 | 夜间 | |||||
1 | (1)太保路以西至西边山脚、南六环以北至玉泉路以南(包含太保公园、易罗池、部队、市一幼、隆阳区一中、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林业局、古城公园、保山师专、保八中、俪苑、九龙名居、此区域周围的居民区共计面积2.24)。 (2)新行政办公区?北四环与北五环之间,九龙路以西的行政办公区和官房用地(共计面积1.16 km2)。 | 2.24 | 6.4 | 居住区、文教区、居民集中区以及事业单位集中区域 | 55 | 45 |
2 | ?除区划1、3、4类区外的所有地区,面积共计28.25 km2。 | 29.01 | 82.9 |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 60 | 50 |
3 | 下村规划工业区(共计面积1.33)。 | 1.33 | 3.8 | 规划工业区和已经形成的工业集中地带 | 65 | 55 |
4 | 大保高速公路、环城东路、九龙路、正阳路、永昌大道,北七路、北五环路、北三环、保岫路、隆阳路。拟建大瑞铁路过境段(规划红线面积共计划47.45km不含拟建铁路)。 | 2.42 | 6.9 | 交通干线两侧 | 70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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