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颁发保山宏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我局受理了保山宏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组织评审及审查,该单位符合许可条件,我局决定给予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B5305020001)。
该公司经营设施地址位于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盛家村,核准经营危险废物为医疗废物(废物类别:HW01,废物代码:851-001-01);核准经营规模为: 900t/a;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有效期自2012年8月9日起至2017年8月9日止。
特此公告。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