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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环境监测站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7日 09:53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监测站  打印正文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关于保山市环境监测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保山市环境监测站于1978年经保山行政公署发文(保署发[1978]69号)批准成立。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全民所有制社会公益性环境保护技术事业单位,属国家环境监测二级网站。行政上隶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技术业务上受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导。设有办公室、技术管理室、现场监测室和综合分析室。现有实际监测能力包括:水、废水、环境空气、废气、噪声、生物、土壤及底质等七大环境要素共101个测试项目。主要从事的环境监测、科研任务为: 

(一)环境质量监测:对保山市内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要求进行周期性、监视性监测;评价环境质量状况,预测环境质量发展趋势。 

(二)污染源监测:根据国家、省级及市环保业务主管的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保山市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污染源)进行监督监测;定期或不定期对区内重点水、气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为有效防治污染提供决策依据。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积极完成环境质量监测任务 

按省市相关要求完成好全年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做好国控、省控水质监测工作;配合做好保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含降水、降尘、硫酸盐化速率)和保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发布工作;完成好各项环境统计和保山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编写工作。 

(二)认真做好各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保山建设成适宜创业和居住的云南西部中心城市的目标,根据全省及我市城市环境质量考核以及环境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开展全国重点区域地表水重金属专项监测的通知》(总站水字〔2011〕234号)要求,做好我市重点流域(槟榔江—猴桥断面)重金属监测专项工作;积极做好环境污染应急监测,不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在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与技术监督方面争取做到更好。 

(三)继续做好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控工作 

质量保证是监测工作的生命,必须认真执行监测技术规范及我站管理体系的各项规定,为社会提供准确可靠、具有公正性、权威性和科学性的监测数据结果。 

(四)加强能力建设 

继续做好县(区、市)监测站建设和技术指导工作。积极推动各县监测站建设工作,加强对下级站的工作指导,在指导过程中相互交流学习,通过技术交流工作进一步锻炼和提高我站工作人员的技术技能水平,让交流实践得以促进技术能力水平的提高,以达到加强能力建设的目的,进而提升全市环境监测网络体系监测能力水平。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和《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环境监测工作,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情况进行监视性监测;为保山市人民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的实施;以及为政府部门执行各项环境法规、标准,全面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公正、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并结合全市环保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十三五”环境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为环境管理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安排项目的原则: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编制方法: 

1、根据本单位的经常性业务,充分预计2017年的业务工作。实行部门预算后,部门预算一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严格执行。对一些不可预测的收费项目和重大事件(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等,在编制预算时无法预测,一旦发生只能特殊解决。 

2、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各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同时应与国家财力相适应。因此我单位在提出预算时,一要充分反映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对各项工作,都要根据业务性质及消耗水平合理确定所需资金;二要考虑财力的可能,根据财政拨款收入的情况和对外监测服务收费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三是对所申请的资金合理分类,让财政部门了解本站的主要任务,统筹兼顾。 

3、准确把握本站的工作重点。编制部门预算必须把部门的中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以重点考虑。 

4、积极作好环境监测工作,准确把握其资金的用途。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XX。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0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8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6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财务总收入291.7万元,较上年增(减)84.26万元,同比增(减)40.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2.28万元,较上年增(减)74.84万元,同比增(减)36%,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1.7万元,较上年增(减)84.26万元,同比增(减)40.6%,其中,本年收入282.28万元,较上年增(减)74.84万元,同比增(减)36%,上年结转收入9.4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2.28万元,较上年增(减)  74.84万元,同比增(减)36%,(本级财力260.2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1.70万元,较上年增支(减支)84.26万元,同比增(减)40.6%,其中:基本支出260.28万元,占总支出的89.20%,项目支出31.42万元,占总支出的10.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主要反映监测与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环境监测站正常运转的支出260.28万元,较上年增(减)66.34万元,同比增(减)34.2%,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3%;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0.89万元,较上年增(减)1.74 万元,同比增(减)9%,占基本支出的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环境监测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42万元,如:监测采样差旅费、车辆的油费、过路费、仪器耗材费、试剂费等开支。较上年增(减)17.92万元,同比增(减)132.7%,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9.42万元以及监测工作增加需增加业务经费。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六、部门预算表 

2017年保山市环境监测站预算公开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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