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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影响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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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腾冲绮罗养生园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腾冲市腾越镇热海公路旁 | 建设单位 | 云南腾冲杜鹃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 | ||
项目概况 | |||||
中心地理座标:东经98°28′32″,北纬24°59′07″,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于2016年获得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腾发改投资备案〔2016〕26号),项目总占地面积235.5亩,主要建设住宅、精品酒店、VIP酒店、理疗养生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社区配套服务建筑等,总建筑面积179000m2,配套建设消防、供排水、供电、广场、绿化、停车场、大门、围墙及附属设施。腾冲绮罗养生园建设项目总投资1515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1.0万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餐饮废水按要求设置隔油池,生活废水集中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方可排入热海河;鼓励中水回用,促进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回用中水需要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2、项目区使用清洁能源,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过专用通道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口强制通风,幼儿园食堂、接待中心餐厅等集中餐饮设施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住户厨房设置油烟处理设施,油烟经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高空排放。 3、设立汽车减速、禁止鸣号指示牌,有效控制进出车辆噪声;物管人员加强商业活动管理,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其他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安装必要的减震降噪措施。 4、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污泥、污水站污泥、隔油池油泥定期清掏统一处理。 5、商业用房入驻项目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要求另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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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