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登记 | |||||||||
1 | 保山工贸园区轻纺物流片区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项目 | 保山市润源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00 | 隆阳区 | √ | 保环准〔2018〕12号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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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8〕12号
保山市润源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由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市工贸园区轻纺物流片区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工贸园区东河与支流小堡子河交叉处,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9°12'13.07",北纬25°03'44.49"。项目于2018年取得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隆发改产业备案﹝2018﹞4号)。项目征地规模为10亩,目前污水处理站用地3.37亩(2246.67m2),预留用地6.63亩。管网工程为临时占地,占地面积约为1056m3。工程内容由污水处理站工程和管网工程组成:污水处理站工程,主要为污水设施构筑物、管理用房、设备操作房、在线监测系统等,设计污水处理站规模为3000m3/d;污水管网工程新建880m污水收集主管道,将沙丙路沿线的污水收集至污水处理系统,总计新建880m污水管道,以及新建φ700检查井40座,沉砂溢流井(L1480mm×B1480mm×H1390mm)1座,新建格栅10套;管道采用HDPE排水管,规划管径DN600。本项目服务范围为保山工贸园区轻纺物流片区,服务对象为轻纺物流区产业区的生活污水和居民生活区的生活污水。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3.5万元。我局原则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市工贸园区轻纺物流片区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施工中严格落实保山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应分别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监控中心联网运行。加强运行管理,保证污水处理站排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方可外排进入东河。
(三)进一步优化污泥处置措施,污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泥质》(CJ/T249)要求后,方可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
(四)污水处理站采用的一体化SBR处理设备为地埋式,采取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运营管理、及时清运污泥等措施,运行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由设置在污水处理站构筑物(池子)顶部的排气口排出,经管道统一收集后,采用生物除臭器对产生的臭气进行集中处理、集中排放,确保厂界恶臭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要求。
(五)合理布置噪声源并采取隔声、减振,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保证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三、该项目经计算主要污染物削减量初步核定为COD328.5吨/年、氨氮27.37吨/年,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COD54.75吨/年、氨氮5.48吨/年,纳入保山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四、经计算该项目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园区管委会报告,在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医院、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对防护距离里面内现有的居民户尽快搬迁,保障周边居民的环境权益。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组织验收,验收相关材料备案。
请工贸园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