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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3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30日 11:24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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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山工贸园区汉营名苑建设项目 保山市博盛投资管理开发有限公司
60000 隆阳区     保环准〔2018〕14号
2 保山工贸园区小堡子小区建设项目 保山市博盛投资管理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 隆阳区     保环准〔2018〕15号
3 志和?天樾建设项目 保山市华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4000 隆阳区     保环准〔2018〕16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8〕14号

 

保山市博盛投资管理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工贸园区汉营名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保山工贸园区。项目于2017年9月29日取得了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保山市隆阳区投资项目备案证(隆发改投资备案〔2017〕81号)”。项目估算总投资6亿元,总占地面积为88416.24m2(132.62亩),总建筑面积19208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1944m2,包括住宅144448m2,商业3879m2,公建配套3617m2;地下建筑面积39823m2,包括地下车库35997m2,非机动车车库2828m2,地下室998m2;架空层建筑面积(文娱活动场所)321m2,以及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7.96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工贸园区汉营名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的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工贸园区轻纺物流片区污水处理站。鼓励中水回用,促进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

2、项目区使用清洁能源,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过专门排烟通道排放,地下车库强制通风。集中设置的厨房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3、设立汽车减速、禁止鸣号指示牌,有效控制进出车辆噪声;物管人员加强商业活动管理,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其他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安装必要的减震降噪措施。

4、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污水站污泥定期清掏统一处理。内设医疗机构与养老用房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工贸园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30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8〕15号

 

保山市博盛投资管理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工贸园区小堡子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保山工贸园区。项目于2017年7月17日取得了保山市隆阳区发展改革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隆发改投资备案〔2017〕42号),总占地面积为100731.15m2(151.1亩),总建筑面积231124.8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9566.14 m2,地下建筑面积51558.74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8栋住宅、1栋商业楼及公1栋社区服务中心用房,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工程。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1.9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工贸园区小堡子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的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鲜超市和食堂设置隔油池,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尚未建成前,项目需要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方可排入周边水体。鼓励项目内部中水回用,促进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

2、项目区使用清洁能源,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过专门排烟通道排放,地下车库强制通风。集中设置的厨房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3、设立汽车减速、禁止鸣号指示牌,有效控制进出车辆噪声;物管人员加强商业活动管理,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其他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安装必要的减震降噪措施。

4、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污水站污泥定期清掏统一处理。内设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工贸园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30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8〕16号

 

保山市华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志和·天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隆阳区正阳北路与惠通路交叉口西北角,地理坐标北纬25°08'54.65"、东经99°10'47.91"。2017年9月获得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保山市隆阳区投资项目备案证”(隆发改投资备案[2017]77号)。项目占地面积59310.11m2,总建筑面积123876.5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122.17m2,地下建筑面积32754.35m2。建设内容主要为31栋住宅楼和1栋商业楼并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生鲜超市等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4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4.3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志和·天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的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暴雨地表径流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基坑涌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尽量回用,回用不完的外排至市政雨水管网;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保山中心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鼓励中水回用,促进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

2、居民食堂油烟由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下停车场设置一套排气系统,汽车尾气经抽排系统处理;备用发电机在停电时应急使用,废气通过专用烟道至地面排放。化粪池为地埋式,并在周围设置绿化带,有效抑制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

3、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回收可利用部分,不可回收利用的环卫部门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由专用车抽吸清运处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生的医疗废物,经收集后委托保山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清运处理。

4、设立汽车减速、禁止鸣号牌,有效控制进出车辆噪声;物管人员加强商业活动管理,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其他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安装必要的减震降噪措施。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隆阳区环保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 3月30日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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