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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5月4日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4日 17:23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现将市环保局2017年5月4日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行政许可予以公开,公开期限为2017年5月4日至8日(5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5-2191011(兼传真)  

通讯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辐射科  

邮政编码:6780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110kV栗树园输变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保环辐评审〔2017〕2号
2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保山大寨220kV输变电新建工程(变电站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保环辐评审〔2017〕3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辐评审〔2017〕2号  

  

关于110kV栗树园输变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110kV栗树园输变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内容及规模  

110kV栗树园输变电新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一)110kV栗树园变电站,主变:终期3×63MVA,本期2×63MVA;110kV出线:终期3回,本期2回;10kV出线:终期36回,本期24回。(二)110kV电缆线路“T”接110kV王家山—青阳变线路:110kV电缆线路“T”接110kV王青线,“T”接点设在110kV王青线N5#钢管杆上,采用电缆“T”接,“T”接后电缆引至110kV栗树园变电站110kV电缆夹层,采用电缆埋管敷设,约长0.3km。(三)110kV栗树园—王家山电缆段线路接入220kV王家山变:110kV栗树园—王家山架空线路(N1#—N5#段线路,与110kV王家山变至海螺水泥厂/长岭岗线同塔架设)已建设完成,本次只需从110kV栗树园—王家山架空线路N5#钢管上电缆下线,电缆引至110kV栗树园变电站110kV电缆夹层即可,长约0.3km。  

项目总投资59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占总投资的0.86%。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建设及运营技术成熟、可靠,工程区域及评价范围的水、气、声、生态、电磁等环境质量现状较好,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没有制约本工程建设的环境要素,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要求,我局同意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必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规模、投资、地点、标准、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110kV栗树园输变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依据。  

(三)对变电站进行合理布置和设计,尽可能降低变电站区域内电磁辐射水平,减少电磁辐射对工作人员的影响;变电站内必须合理设置事故油池,事故油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的单位回收。  

(四)设置环境管理专职或兼职人员,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台帐,确保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资金的落实。  

(五)项目建成后,必须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六)请保山市工贸园区环保分局加强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现场监察。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4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辐评审〔2017〕3号  

  

关于保山大寨220kV输变电新建工程(变电站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保山大寨220kV输变电新建工程(变电站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内容及规模  

保山大寨220kV输变电新建工程(变电站部分)采用户外AIS布置,建设规模为:(一)主变:终期3×240MVA,本期2×240MVA;(二)220kV出线:终期8回,本期6回;(三)110kV出线:终期14回,本期7回;(四)35kV电容器:终期9×1202kvar,本期6×1202kvar;35kV电抗器:终期3×10000kvar,本期2×10000kvar。  

项目总投资133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占总投资的0.71%。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建设及运营技术成熟、可靠,工程区域及评价范围的水、气、声、生态、电磁等环境质量现状较好,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没有制约本工程建设的环境要素,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要求,我局同意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必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规模、投资、地点、标准、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保山大寨220kV输变电新建工程(变电站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依据。  

(三)对变电站进行合理布置和设计,尽可能降低变电站区域内电磁辐射水平,减少电磁辐射对工作人员的影响;变电站内必须合理设置事故油池和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绿化,事故油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的单位回收。  

(四)设置环境管理专职或兼职人员,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台帐,确保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资金的落实。  

(五)项目建成后,必须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六)请保山市工贸园区环保分局加强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现场监察。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4日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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