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登记 | |||||||||
1 | 金泰?世纪澜庭建设项目 | 保山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9953.84m2,总建筑面积为57447m2。 | 1866.7 | 隆阳区 | √ | 保环准〔2017〕128号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7〕128号
保山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金泰?世纪澜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隆阳区远征路与海棠路交叉口。项目于2017年6月获得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保山市隆阳区投资项目备案证”(隆发改投资备案[2017]32号),项目占地面积19953.84m2,总建筑面积为57447m2。共建设1~10栋住宅楼和1#商业楼,其中住宅楼1栋17F,2栋16F,3栋、4栋、5栋、6栋、7栋均为9F,8栋、9栋、10栋为10F,1#商业楼为2F。并配套建设商业用房、地下停车场、生鲜超市等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住宅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70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8.8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金泰?世纪澜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的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生鲜超市预留位置设隔油池。鼓励中水回用,促进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
2、项目区使用清洁能源,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过专门排烟通道排放,地下车库强制通风。
3、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污水站污泥定期清掏统一处理。内设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隆阳区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