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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31日 19:43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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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腾冲机场连接线 腾冲市交通运输局 K方案路线全长6.88km。其中K2+000~K3+000段为沿老路扩建,其余为新建路段。 72300 腾冲市     保环准〔2017〕114号
2 省道S237线腾冲市固东至自治公路工程 腾冲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工程主线长48.657km,起于腾冲市固东镇(接原县道X194 K0+000(规划调整为S237线K61+686)处),止于腾冲市明光镇自治村自治边防站附近,接原县道XM48  K19+087(规划调整为S237线K10+534)。工程路基宽12.0m,设计速度60km/h;连接线4.25km,设计速度60km/h。 86197.43 腾冲市     保环准〔2017〕115号
3 年产500万双鞋生产线建设项目 保山沃龙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58457.7m2,建筑面积78340m2。本项目主要购置及安装裁断机、缝纫机等设备,达年产500万双鞋生产规模。 13000 隆阳区(工贸园区)     保环准〔2017〕116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7〕114号

 

腾冲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上报的由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腾冲机场连接线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腾冲机场连接线地处腾冲市内,路线起于腾冲市城市道路(老机场路改建段)的设计终点K2+000处,与腾冲老机场路改建段顺接。路线总体走向为北向南。路线起点桩号为K2+000,从起点左所营出发,在K3+000处通过曲线过渡至旧路西侧延大坡山山体不断爬坡,后到达苏家山山顶,在K6+200~K7+300处延机场跑道规划填方边坡展线,在K7+800由清水茶场及公墓间穿越,至腾冲机场大门口处,路线终点桩号K8+880.235。K方案路线全长6.88km。其中K2+000~K3+000段为沿老路扩建,其余为新建路段。公路设计时速60 km/h,路基宽度25.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总占地57.03hm2,其中永久占地37.66hm2,临时占地19.37hm2。项目总投资7.2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10.21万元。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述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初步设计中,进一步优化项目选线方案,尽量减少占用土地。加强建设、运营等活动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征地范围进行施工,不得超计划占地。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植被抚育绿化,尽量采取乡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切实降低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施工管理工作,防止发生水污染事故;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泄漏污染水体。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采取措施防止泥土和散体施工材料阻塞水渠或现有的灌溉沟渠及水管。营运期应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要及时修复被毁坏的排水设施,并保持路面清洁。路面径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沿地形坡度于项目低洼处排入沿线地表箐沟,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运行,以防止公路散失货物造成沿线水体污染。

(三)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表土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覆土绿化,永久弃渣由施工单位清运至沿线规划的弃渣场内堆存;沿河路段施工时必须设置编织土袋或修建挡渣墙等栏挡措施,弃渣运至渣场存放并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严禁施工弃渣入河体。老路路面拆除建筑垃圾,用于新建路段的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处理;营地内的粪尿经旱厕收集后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机械应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或采取设置临时隔声屏等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影响;严禁夜间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对项目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并跟踪监测,预留降噪措施费用,根据试运行期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在相应敏感点设立警示和禁止鸣笛标志,确保达到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对沿线居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封闭运输等措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商请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沿线土地的开发利用规划,严格控制在线路两侧噪声超《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限值的范围内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公路景观应与腾冲机场规划协调,使本项目构筑物形状、色彩、质感、体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使公路内部景观融入外部景观,外部景观提升公路内部景观。

(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周边原有动植物的保护。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需按要求经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腾冲市环保局负责组织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31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7〕115号

 

腾冲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上报的由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省道S237线腾冲市固东至自治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省道S237线腾冲市固东至自治公路工程地处腾冲市内,将既有固东至自治公路县道X194升级为省道S237。公路工程主线长48.657km,起于腾冲市固东镇(接原县道X194 K0+000(规划调整为S237线K61+686)处),止于腾冲市明光镇自治村自治边防站附近,接原县道XM48  K19+087(规划调整为S237线K10+534)。工程路基宽12.0m,设计速度60km/h;连接线4.25km,设计速度60km/h。全线架设桥梁总长1523.80m/25座,占路线总长3.1%,其中布设大桥1002.40m/6座,中、小桥521.40m/19座;涵洞160道;平面交叉36处。设辛街、东营、麻栎村、自治四条连接线,连接线总长4.25km,连接线等级为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2.0m,设计速度60km/h。项目总投资86197.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3.50万元。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述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初步设计中,进一步优化项目选线方案,尽量减少占用土地。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弃渣场进行取弃土作业;严格控制取土面积和取土深度,不得随意扩大取土范围及破坏周围农田、植被。弃渣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加强桥梁基础出渣管理与控制,严禁直接向沿线沟道乱弃; 填方路段或半填半挖路段应在填方下部先实施拦沙坝等拦挡工程后方可进行施工,以避免开挖土石方顺坡滑溜而破坏植被和土壤。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植被抚育绿化,尽量采取乡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切实降低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有效的工程及管理措施,减少工程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防止发生水污染事故;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泄漏污染水体。施工材料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采取措施防止泥土和散体施工材料阻塞水渠或现有的灌溉沟渠及水管。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季节进行,同时尽量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使泥浆循环使用,减少泥浆排放量。施工完毕后的泥浆经自然沉淀后和挖出的弃渣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放。在桩基施工现场修筑截水沟,将施工产生的SS污水引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排放。施工机械修理场所应设置简易的隔油池,对施工机械冲洗及维修产生的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在混凝土拌和场布置沉淀池,对混凝土拌和过程中将产生的少量含SS的碱性废水进行收集处理。

(三)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表土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覆土绿化,永久弃渣由施工单位清运至沿线规划的弃渣场内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处理;营地内的粪尿经旱厕收集后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机械应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或采取设置临时隔声屏等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影响;严禁夜间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对项目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并跟踪监测,预留降噪措施费用,及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在相应敏感点设立警示和禁止鸣笛标志,确保达到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的大气污染影响。采取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封闭运输等措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集中设置拌和站,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即拌和机具有密封除尘装置,沥青的熔化、搅拌能在密封的容器中作业,拌和站设置在学校、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的下风向,且距离不宜小于300m,大型拌和站应配有除尘装置减少拌和站对环境敏感点的粉尘和噪声污染。

(六)商请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沿线土地的开发利用规划,严格控制在线路两侧噪声超《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限值的范围内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

(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周边原有动植物的保护。

(八)日常运营中,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对跨河桥梁路段进行重点管理,要及时修复被毁坏的排水设施,防止公路、桥面径流直接排入沿线河流水体。在养护工区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生活生产污水集中排放至污水处理设施。强化公路沿线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要求运输含尘物料的汽车加盖蓬布,养护工区设置垃圾箱。注重养护工区地表防渗措施,特别是污水排放、垃圾堆放地带应加强防渗措施。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需按要求经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腾冲市环保局负责组织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31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7〕116号

 

保山沃龙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沃龙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双鞋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市工贸园区,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产业备案〔2017〕55号文,对本项目进行备案(项目备案编号:175305021950055)。项目租用保山市博盛投资管理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保山工贸园区沃龙鞋业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包含的标准厂房及附属设施,占地面积58457.7m2,建筑面积78340m2。本项目主要购置及安装裁断机、缝纫机等设备,达年产500万双鞋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36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沃龙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双鞋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后续施工期环境管理

后续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厂区范围内严格执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周边雨水管网,原标准厂房项目已经设置了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对项目区内生活废水进行处理,在工贸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前,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再进入项目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后,其余部分外排到地表水体,也可用于内部绿化;在工贸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工贸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工贸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内部绿化。

2、注射、烘干、刷胶工段产生的含非甲烷总烃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起毛、抛光工段经机器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以及复合、定型工段产生的含非甲烷总烃等呈无组织排放,应加强车间的通风换气,外排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食堂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3、项目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安装必要的降噪设备,或通过墙体隔声降噪;进出运输车辆限速限载,禁止鸣笛;确保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生活垃圾、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生产中的废活性炭、厨房垃圾和隔油池废油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委边角料、废包装经收集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桶由产胶厂家回收,循环使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项目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如项目生产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工贸园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31日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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