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山市电子政务网站集群,您可以选择访问: 保山市 隆阳区 施甸县 腾冲市 龙陵县 昌宁县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治建设 | 政民互动 | 专题专栏 
 环保动态  机构介绍  领导简介  直属单位  通知公告  人事信息  办事指南  党建廉政  建议提案  曝光台  公开电话 
政务信息     |
 规划计划  环评管理  财政信息  水环境  大气环境  生态保护  核与辐射  土壤管理  宣传教育  环境状况公报 
环境管理     |
当前位置: 首页>>环境管理>>环评管理>>审批决定>>正文
关于2017年6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8日 22:45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登记
1 龙陵县淘金河水库工程 龙陵县水务局 水库工程属小(一)型,总库容245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96.4万立方米。 11741.92 龙陵县     保环准〔2017〕40号
2 隆阳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 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新建沥青道路两条,分别是栗树南路道路全长2153m;栗树北路道路全长1202m。 15226 隆阳区(隆阳园中园)     保环准〔2017〕41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7〕40号

 

龙陵县水务局:

你单位提交的由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龙陵县淘金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龙陵县淘金河水库工程位于龙陵县平达乡,项目于2015年取得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水利局《关于龙陵县淘金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发改农经〔2015〕743号),水库工程属小(一)型,总库容245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96.4万立方米。水库建成后解决平达乡平达河两岸四个村民委员会(平达、小田坝、河尾、平安)1.86万人、1.12万头牲畜的农村人畜饮用水及0.60万亩耕地灌溉用水,其中改善灌溉面积0.26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34万亩。主要建设拦河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输水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拦河坝拟定为粘土心墙坝,坝高51.7米,坝顶宽6米,坝顶长212米;输水工程布置两条灌溉渠道,麦寨干渠布置于淘金河右岸,全长4.78千米,沙寨干渠布置于淘金河左岸,全长3.26千米。本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1741.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龙陵县淘金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1、严格执行龙陵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运输车辆蓬布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控制爆破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及混凝土拌合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区设置临时旱厕,粪便作肥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渣、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渣场,临时堆渣需采取拦挡措施,先建挡墙后堆渣,严禁向下边坡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农村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2、项目施工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恢复施工迹地,并做好弃渣场、土料场等的生态恢复工作。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库底清理必须在水库蓄水前3 个月按库底清理技术要求清理完毕。蓄水期间及之后,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库河道下泄多年平均流量的10%(0.0015m3/s)作为生态用水,来水量不足多年平均流量10%的月份则按照来水全部下泄,杜绝出现脱水河段造成河道断流。

2、水库管理所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其余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乡镇环卫部门统一妥善处置。

3、在引水干渠沿线及库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严禁车辆随意进入及在输水渠道和水库周围倾倒固体废物等。

4、进一步核实水库淹没区范围内的矿压情况,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探矿及矿产开采活动,保障水质不受重金属污染。

5、建成后为保证水库水质达到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建设单位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强水库周边面源污染防治和水库水质环境监管,确保饮用水安全。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验收监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由龙陵县环保局组织进行,验收审批材料报市环保局备案。

请龙陵县环保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7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7〕41号

 

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隆阳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隆阳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工贸园区内。项目于2016年取得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隆阳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保发改投资〔2016〕553号),项目新建沥青道路两条,分别是栗树南路和栗树北路,道路总长3355m。栗树南路起点接桥堡路,由北向南走向延伸至与汉营走马大道平交,道路全长2153m;栗树北路起点接桥堡路,由北向南走向延伸至与汉营走马大道平交,道路全长1202m。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152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5万元。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初步设计中,进一步优化项目选线方案,尽量减少占用土地。加强建设、运营等活动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征地范围进行施工,不得超计划占地。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植被抚育绿化,尽量采取乡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切实降低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有效的工程及管理措施,减少工程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严禁向沿线的任何水体倾倒弃土、建筑垃圾、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收集后经沉淀处理,作为降尘水使用;落实场地地表清洁工作,开挖土方、施工材料的堆放做好遮挡覆盖;落实道路两侧的集、排水设施,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禁止外排。

(三)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弃渣场3个,所有弃渣采用原有道路运至弃渣场,剥离表土堆放于1#存弃渣场上侧,堆渣结束后进行覆土植被恢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营地内的粪便经旱厕收集后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机械应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或采取设置临时隔声屏等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影响;严禁夜间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在相应敏感点设立警示和禁止鸣笛标志,确保达到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对沿线居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

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及时清扫、封闭运输等措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商请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沿线土地的开发利用规划,严格控制在线路两侧噪声超《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限值的范围内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需经我局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隆阳区环保局负责组织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8日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网站标识码:5305000008  滇ICP备12002983-1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