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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2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8日 11:19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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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甸县大水沟水库工程 施甸县水务局 建设规模为小(一)型水库,总库容206万m3,兴利库容157.6万m3 16834.81 施甸县     保环准〔2018〕4号
2 昌宁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岔河二级水电站工程 昌宁县宝益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利用“明山水库灌区总干渠拦河坝至灌区北干渠大长凹倒虹吸管渣子树河底152m集中落差”发电的渠道串联型季节性农村水电工程。机组设计流量1.11m3/s,装机1×1250kW,多年平均发电量415.78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326h(约139天),保证出力(P=90%)172.73kW。 920.7 昌宁县     保环准〔2018〕5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8〕4号

 

施甸县水务局:

你单位提交的由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施甸县大水沟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施甸县大水沟水库工程位于保山市施甸县城东南面的勐波罗河右岸一级支流大水沟河,水库坝址位于东经99°17′17″、北纬 24°38′23″。项目于2016年取得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水利局《关于施甸县大水沟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发改农经〔2016〕988号)。工程建设任务主要是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用水,无发电功能。建设规模为小(一)型水库,总库容206万m3,兴利库容157.6万m3 。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引水工程、灌区输水工程等部分组成。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大坝、溢洪道、导流放空洞、取水卧管等组成;引水工程由左岸菠萝寨支沟引水线路、右岸大蒿子坝支沟引水线路组成;灌区输水工程由左岸灌区输水管线和右岸灌区输水管线组成。拦河坝坝型为粘土心墙风化料石渣坝,坝顶高程1825m,坝顶宽度6m,坝顶长142.62m,最大坝高57m。溢洪道布置在左岸,为无闸开敞式驼峰堰溢洪道,全长191.30m,最大下泄流量为7.08m3/s。导流放空洞在拦河坝右岸,全长318.97m。取水卧管布置在大坝右岸侧,放水管孔直径0.30m,卧管底部设消力池,消力池末端接DN400输水钢管,输水钢管从导流放空洞底板下部穿过接入灌区输水系统。左岸菠萝寨支沟引水工程首部取水底格栏栅坝和引水渠道、渡槽等建筑物,设计引水流量0.41m/s,其中左岸底格栏柵坝取水流量0.27m/s,设区间小支沟补水口1个,取水流量0.14m/s;右岸大蒿子坝沟引水工程包括首部取水底格栏栅坝、引水渠道、渡槽和隧洞等建筑物,设计引水流量0.64m/s,其中右岸1#、2#底格栏柵坝取水流量分别为0.24m/s、0.26m/s,设区间小支沟补水口2个,取水流量0.14m/s 。新建输水主管线输水流量为0.356m/s,管线长1222.879m,两条输水干渠,左岸灌区输水支管线输水流量为0.249m/s,管线长2193.893m,右岸灌区输水支管线输水流量为0.107m/s,管线长4555.424m。水库建成后,新增农田灌溉面积6320亩,同时解决2253人和5182头大小牲畜的人畜饮水安全问题。本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6834.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5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施甸县大水沟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1、严格执行施甸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运输车辆蓬布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控制爆破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及混凝土拌合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区设置旱厕,粪便定期委托当地村民清掏综合利用;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渣、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渣场,临时堆渣需采取拦挡措施,先建挡墙后堆渣,严禁向下边坡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农村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2、项目施工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恢复施工迹地,并做好弃渣场、土料场等的生态恢复工作。施工期初期采用导流隧洞泄流的导流方式下泄生态流量,确保不会造成河流断流。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库底清理必须在水库蓄水前3 个月按库底清理技术要求清理完毕。蓄水期间及之后,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库河道下泄多年平均流量的10%(0.04m3/s)作为生态用水,来水量不足多年平均流量10%的月份则按照来水全部下泄,杜绝出现脱水河段造成河道断流。

2、水库管理所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其余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村镇环卫部门统一妥善处置。

3、在引水干渠沿线及库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严禁车辆随意进入及在输水渠道和水库周围倾倒固体废物等。

4、建成后为保证水库水质达到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建设单位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强水库周边面源污染防治和水库水质环境监管,确保饮用水安全。

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施甸县环保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6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8〕5号

 

昌宁县宝益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昌宁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岔河二级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昌宁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岔河二级水电站位于昌宁县鸡飞镇境内,站址建在明山水库灌区北干渠大长凹倒虹吸管楂子树河左岸。本项目电站是利用“明山水库灌区总干渠拦河坝至灌区北干渠大长凹倒虹吸管渣子树河底152m集中落差”发电的渠道串联型季节性农村水电工程。本次建设岔河二级水电站设计水头130.40m,主要由取水枢纽、引水渠道、沉砂池、泄水道、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和厂区枢纽组成,除厂区枢纽外,其余设施与明山水库灌溉总干渠及北干渠共用,机组设计流量1.11m3/s,装机1×1250kW,多年平均发电量415.78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326h(约139天),保证出力(P=90%)172.73kW,项目总投资920.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6万元。项目于2013年取得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发改农经[2013]293号),于2014年10月开工建设,截止2017年4月,除拦河坝、尾水暗管未建成之外,其余沉砂池、压力前池、泄水道、压力管道、主副厂房等已建设完成;昌宁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7月以昌环罚字〔2017〕07号文对项目未批先建问题进行了处罚。我局同意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述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电站建设在不改变明山水库灌区干渠农业灌溉功能的基础上,新增利用明山水库灌区北干渠年供水过程与水库至总干渠拦河坝区间(主要是立木河支流)涉及的年径流叠加流量发电功能,促进流域区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后续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生态流量下泄设计方案,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冲砂闸底部设置闸门关闭限位装置,闸底孔作为无节制常年生态流量放水口,闸门前设有水位尺,冲沙闸孔侧面设置冲沙闸门开度刻度尺,运行管理人员根据闸前水位高程结合“冲沙闸前水深~闸门开度~流量关系曲线”控制闸门开度,确保下泄生态流量不小于生态基流阈值(0.048m3/s)。同时安装监控设施,服从水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运行维护,保证减脱水河段不断流,维持河道生态平衡。

(二)做好陆生生态保护工作。认真落实渣场及临时占地的生态保护及水保措施。完善弃渣场拦挡措施,禁止随意弃渣,施工结束后尽快开展植被恢复工作。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保护的植物,按要求进行挂牌保护。

(三)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续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场地使用旱厕,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后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电站站区不设置食宿,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居民清运作为农家肥使用。生活垃圾尽可能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统一收集妥善处理;电站运行发电机组检修期间产生的废润滑油、机油和废电容器等属危险废物,须用专门容器规范收集暂时贮存,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加强发电机组运行噪声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四)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并报昌宁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将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项目所在地各级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系,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管控工作。

(五)落实后续建设环保经费,加强运行期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按要求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昌宁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对项目建设的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8日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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