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宁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紧压实环保领域监督责任,切实将监督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拧紧制度“螺栓”,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拧紧党员干部教育提醒制度“螺栓”。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树牢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搭建以庭审教育、法纪讲座、案例剖析等为主要内容的“法纪宣讲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法纪宣讲”活动,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法纪宣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遵纪守纪、学法遵法守法。坚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到哪里,思想防线就要延伸到哪里,纪律建设就要跟进到哪里,切实拧紧干部思想“螺栓”。
拧紧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制度“螺栓”。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职能,成立专项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年度制定下发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组建5个常设专项纪律检查组,每季度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注重发挥派驻机构“探头”监督作用,紧盯重点部门、乡镇,紧盯区域性问题,通过监督检查、明查暗访、实时追踪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环保问题“盯紧看牢”,着力开展环保领域“四风”问题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的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将监督责任扛稳、扛实、扛出成效。
拧紧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螺栓”。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追责问责力度,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中央、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不力,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视不够、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问责追责,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全县各项生态环境环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同时,加大环境保护违规违纪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对环保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做到警钟长鸣、利剑高悬、震慑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