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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保山市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08日 16:3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和《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省、直辖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将2011年保山市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一、综 述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族人民努力克服资金紧张、物价上涨、灾害频发等困难,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完成市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总产值、财政收支、金融存贷款余额等11个主要经济指标翻一番以上。全市生产总值达到了317亿元,人均生产总值增加到12600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69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47.4亿元。三次产业结构由36.4:24.2:39.4调整为30:33.1:36.9。
  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全市上下全面推进“七彩云南?保山行动”,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总体保持良好,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新进展,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深入,环保干部队伍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战略稳步推进;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宣传教育和创绿工作取得新成效,核与辐射管理工作扎实有效,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呈现新态势。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1年保山市中心城市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要求。全市三大水系7条主要河流的11个监测断面地表水水质与去年相比,大盈江凉亭桥及槟榔江猴桥两个断面由去年的II类水质上升为Ⅰ类水质;枯柯河双桥断面仍然保持劣Ⅴ类水质不变,未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其余8个监测断面均保持在II类,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一)饮用水
  2011年保山市隆阳区主要饮用水源地共有三个,分别是龙泉门、龙王塘和北庙水库,各饮用水源年度水质监测结果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要求,全年城市供水量为1570万吨。
  (二)地表水水质类别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评价,水功能区划执行《云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分类(复审)》
  1.湖泊(水库)
  2011年,腾冲县北海湖、青海湖水质类别分别为Ⅱ类、Ⅲ类,与2010年持平,北海湖为Ⅱ类水质,达到地表水II类功能区划要求;青海湖为Ⅲ类水质,未达到地表水II类功能区划要求,影响水质类别的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
  2.河流
  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2011年我市7条河流11个监测断面中,大盈江的凉亭桥、槟榔江的猴桥断面水质类别为Ⅰ类,占全部监测断面的18%;枯柯河的双桥断面水质类别为劣Ⅴ类,占全部监测断面的9%;其余断面水质均为Ⅱ类,占监测断面的73%。
  澜沧江 澜沧江干流水质达到水功能要求。
  澜沧江干流永保桥断面 水质类别为Ⅱ类,水功能区划为Ⅱ类,达到水功能要求。
  瓦窑河口断面 水质类别为Ⅱ类,水功能区划为Ⅳ类,达到水功能要求。
  怒江 怒江干流水质达到水功能要求。
  红旗桥断面 水质类别为Ⅱ类,水功能区划为Ⅲ类,达到水功能要求。
  怒江枯柯河 枯柯河的四个监测断面不完全达到水功能要求。
  沙坝断面 水质类别为Ⅱ类,水功能区划为Ⅳ类,达到水功能要求。
  双桥断面 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水功能区划为Ⅳ类,未达到水功能要求,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磷。
  柯街断面 水质类别为Ⅱ类,水功能区划为Ⅳ类,达到水功能要求。
  湾甸断面 水质类别为Ⅱ类,水功能区划为Ⅳ类,达到水功能要求。
  大盈江 水质达到水功能要求。
  凉亭桥断面 水质由2010年的Ⅱ类上升为Ⅰ类,水功能区划为Ⅲ类,达到水功能要求。
  和顺桥断面 水质类别为Ⅱ类,水功能区划为Ⅳ类,达到水功能要求。
  槟榔江 水质达到水功能要求。
  猴桥断面 水质由2010年的Ⅱ类上升为Ⅰ类,水功能区划为Ⅲ类,达到水功能要求。
  龙川江 水质达到水功能要求。
  龙江桥断面 水质类别为Ⅱ类,水功能区划为Ⅲ类,达到水功能要求。

(三)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1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11352.7195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7924.4282万吨,集中式冶理设施4.5013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423.7900万吨;外排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8322.2340吨,氨氮排放量为247.4600吨;主要污染行业是农副食品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和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主要污染区域是隆阳区、昌宁县。

三、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2011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保持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以上

(一)城市(镇)空气环境质量

1.隆阳区环境空气质量
  对保山市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全年自动监测,结果表明:全年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有175天,二级有188天。
  二氧化硫 全年累计监测353天,共获样品713个。日均浓度范围0.002-0.097毫克/立方米,年日平均浓度0.020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 全年累计监测353天,共获样品713个。日均浓度范围0.001-0.056毫克/立方米,年日平均浓度0.019毫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 全年累计监测348天,共获样品708个。日均浓度范围0.015-0.118毫克/立方米,年日平均浓度0.051毫克/立方米。
  降尘 设监测点2个,每月监测一次,全年获样品24个。浓度范围3.60-7.90吨/平方公里?月,全年平均值5.28吨/平方公里?月。
  硫酸盐化速率 设监测点2个,每月监测一次,全年获样品24个。浓度范围为0.06-0.78mg/100cm2,全年均值为0.43mg/100cm2
  降水 设采样点1个,样品74个,降水pH范围6.52~7.88,降水pH年均值为7.26,全年未出现酸雨。
  与上一年相比,空气环境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均有所下降,可吸入颗粒物与上一年基本持平。

2.腾冲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腾冲县空气质量采取5日法监测,全年累计监测20天,监测结果表明,腾冲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
  二氧化硫 全年累计监测20天,共获样品15个。日均浓度范围0.000-0.001毫克/立方米,年日均浓度 0.000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 全年累计监测20天,共获样品15个。日均浓度范围0.024-0.032毫克/立方米,年日均浓度0.029毫克/立方米。
  总悬浮颗粒物 全年累计监测20天,共获样品15个。日均浓度范围0.055-0.112毫克/立方米,年日均值浓度为0.084毫克/立方米。
  降尘 设监测点3个,每月监测一次,获样品36个,浓度范围6.59-20.0吨/平方公里?月,全年平均值为14.24吨/平方公里?月。
  降水 获得样品136个,降水pH年均值为6.62。全年未出现酸雨。
  与上一年相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均基本不变。

(二)废气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变化

2011年全市煤炭消耗量195.93万吨。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556.216亿标立方米,SO2排放量14868.620吨,烟(粉)尘排放量5498.846吨。
 主要污染行业是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主要污染区域是施甸县、腾冲县、龙陵县。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2011年保山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3.9dB,比上一年下降2.5分贝。暴露在55分贝以上的面积由2010年的51.4%下降到38.84%,区域声环境质量与上年比较,有所上升。

(一)功能区噪声
   2011年监测结果显示:一类区(居民区)全年白天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2.2dB,昼间超标率为4.6 %,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37.0dB,超标率为12.5 %;二类区(混杂区)全年平均等效声级值白天为45.0B, 超标率为6.3%,夜间为36.3dB,超标率为12.5%;四类区(交通干线两侧)全年等效声级值白天为54.5dB, 超标率为2.4%,夜间为46.3dB,超标率为12.5%。

(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2011年保山市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值范围在52.7~74.0分贝之间,全市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5.3分贝,未超过交通干线两侧的功能区标准(70分贝)。
   全市交通噪声监测路段总长45.71公里,其中超标路段有4.22公里,占监测路段的9.23%。

(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11年保山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按400米×400米网络布点,共布点103个。全城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3.9分贝,没有超过混合区标准值。噪声等效声级值超过55分贝以上的面积有6.40平方公里,占所测面积(网格数)的38.84%;覆盖人口6.8756万人,占网格人口的38.84%。
   保山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源,受交通噪声影响的测点占总数的1.94%,其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3.0分贝;受工业噪声影响的测点数占测点总数的5.83%,其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9.8分贝;受施工噪声影响的测点数占总数的2.91%,其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7.1分贝;受生活噪声影响的测点占总数的38.83%,其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2.8分贝;受其它噪声影响的测点数占总数的50.49%。全市平均等效声级值55.4分贝。

五、固体废物  

(一)工业固体废弃物
   2011年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571.5785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389.1873万吨、贮存量53.1655万吨、处置量129.2257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为68.09%,与2010年相比,增加0.39个百分点。
   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污染行业是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产生量最多的是龙陵县、腾冲县、隆阳区,排放量最多的是昌宁县、施甸县。

(二)城市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处置
   2011年隆阳区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9.86万吨,年清运量9.86万吨,生活垃圾处理率100%;处理全市主要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278.49吨。

六、主要污染物减排  

(一)“十一五”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
   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28.86%,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5.37%,全面完成“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削减15.47%和二氧化硫削减4.40%的约束性指标。

(二)“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保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是: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6.0%,氨氮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7.0%,二氧化硫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0.0%,氮氧化物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1.0%。

(三)2011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1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0年的39545吨下降4.7%,削减1859吨;氨氮排放量比2010年的2693吨上升3.6%,增加96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0年的16103吨下降0.3%,削减41吨;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的18295吨下降2.8%,削减517吨。

七、环境监测  

2011年保山市环境监测站按照工作计划,圆满完成了各项环境质量监测任务。一是对龙泉门、龙王塘和北庙水库三个饮用水源地及怒江红旗桥断面水质每月进行一次监测。二是对怒江、澜沧江、枯柯河、瓦窑河等三大水系7条主要河流11个断面进行枯、丰、平三期六次监测,其中枯柯河四个断面进行底泥监测。三是完成了年度降水、降尘及硫酸盐化速率的监测;完成了年度保山城区功能区噪声、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四是完成了保山城市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监测及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五是编制了《云南省保山市2006-2010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

八、生态环境  

2011年全市深入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计划、生态市建设规划,累计造林35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1.9%,比“十五”末提高5.8个百分点,被评为全省唯一的“绿化模范市”,腾冲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殊荣。深入贯彻《丽江宣言》,认真落实《腾冲纲领》,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生态市创建工程,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隆阳区汉庄镇等12个乡镇被省政府命名为第六批生态乡镇,隆阳区第三小学等10所学校被命名为省级绿色学校,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社区等5个社区被命名为省级绿色社区和施甸县善洲林场为省环境教育基地。目前,全市共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23个,各级绿色学校71所,省级绿色社区13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2处,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基地1处。
  保山市隆阳区从2008年开始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在亟待治理的区域实施了人工造林4281亩,封山育林58850亩,人工种草1700亩,改良草地350亩,坡改梯4267亩,建引水渠12.17公里,拦河坝及谷坊24座,治理面积达56.26平方公里。项目实施有效增加了项目区森林植被面积,提高了森林覆盖率,遏制了土地石漠化,大大改善了石漠化地区的生态环境。2011年全市共建成“五小水利”工程2.76万件,新增有效灌溉面积6.8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8.2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4.6平方公里,建成干支渠防渗工程90.7公里,建成集中供水工程306件,分散供水工程1374件,解决了11.03万农村人口和2.59万农村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扎实开展库塘蓄水工作,超额完成蓄水任务,共蓄水3.26亿立方米。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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