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于2012年经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保编办[2012]129号)批准成立。隶属于保山市环境保护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保山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在市环保局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固体废物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受行政机关的委托,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处置等实施监督检查;
2.参与编制本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关规划;
3.负责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参与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调查,建立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档案及信息系统;
4.承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危险废物跨市转移管理;
5.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重金属减排规划、项目申报、方案实施、检查监督、绩效考核工作;
6.承担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及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出口管理有关技术审查工作;对已取得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单位的运行进行日常管理;
7.负责组织市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技术评审,对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运行进行日常管理;
.参加突发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处置;
9.组织开展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相关培训;承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
10.完成市环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 任:潘玲武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市环保局办公大楼406室 邮编:678000
电 话(传真):0875-219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