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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影响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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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潞江坝香羽国际小镇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隆阳区潞江镇小平田集镇 | 建设单位 | 保山市源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占地面积43371.64m2,总建筑面积为75524.08m2,其中地上面积60700.17m2,地下建筑面积14823.91m2。建设内容主要为商业用房、酒店、住宅楼以及小区道路、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307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2万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镇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方可进入周边水体。鼓励中水回用,促进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 2、项目区使用清洁能源,住宅厨房与酒店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与烟道的连接。 3、设立汽车减速、禁止鸣号牌,有效控制进出车辆噪声;加强商业活动管理,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其他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安装必要的减震降噪措施。 4、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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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