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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5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9日 11:40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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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腾冲玛御谷温泉小镇建设项目 腾冲玛御谷温泉投资有限公司
300500 腾冲市     保环准〔2018〕27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8〕27号

 

腾冲玛御谷温泉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腾冲玛御谷温泉小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腾冲市北海乡新乐村。腾冲玛御谷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于2010年10月取得《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腾冲玛御谷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保发改社会〔2010〕626号),同年取得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腾冲玛御谷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0]253号),2017年建设单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发展的意见》提出转型腾冲玛御谷温泉小镇,2017年6月公布为云南省省级特色小镇。2017年10月27日,取得了《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腾冲玛御谷温泉小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腾发改投资〔2017〕841号)。《玛御谷温泉小镇建设项目》与原《腾冲玛御谷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发生了如下变化:(1)原规划总用地636.00hm2、现温泉小镇规划用地为317.17hm2,规划用地减少了318.83hm2;(2)一期高端住宅区的养生园项目在建,部分位置由于基本农田的限制有变更;(3)取消了原二期入口区精品酒店和区域内最大的高原酒店建设内容;(4) 二期高端住宅区位置变动;(5)悦椿酒店、养生园片区和项目区域内商业配套设施在建,在建工程在原环评批复范围内(位置无变化);(6)温泉SPA区、假日温泉已投入运营、并按照原环评批复已自主验收。因本项目建设用地、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发生重大变化,项目重新进行报批。腾冲玛御谷温泉小镇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悦苑酒店、悦椿酒店及配套居住、宋庆龄基金幼儿教育基地、多元文化中心、滨河温泉文化街、玛御谷假日温泉、温泉养生智慧公寓式度假酒店及配套居住、冯仑风马牛书屋、静心温泉禅院、温泉康养公寓及配套居住、摄影俱乐部、“腾药”养生中心、国际温泉养生康体中心、地中海俱乐部、树屋酒店、星空Club、国际科技艺术论坛、温泉果酒文化庄园、温泉山地客栈、无边际泳池,利用原始地形地貌,打造亲水溪流区和户外拓展活动基地,通过引导当地村民产业结构调整,打造药王谷(“腾药”种植基地)、现代农业公园、社区农场、蓝莓种植基地等特色种植片区,引导村镇、寺庙修缮提质片区,提升小镇综合景观等,以提升村民原始环境与本项目协调发展,以及配套公辅设施、环保工程设施等。项目总投资30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74.53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腾冲玛御谷温泉小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配套建设雨污、清污、污污分流管网,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做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防渗;区内设置化粪池对污水进行预处理,分散布置于各片区中,涉及餐饮区域加设隔油池;在项目区北部设置1个规范化标准排污口;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泡澡、泳池等热水处理采用沉淀、降温、过滤、消毒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排入澡塘河。

2、项目区使用清洁能源,项目餐饮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污水处理站合理布局,利用绿化带隔离,并安装除臭装置。

3、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日产日清,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污水站污泥定期清掏,作为项目区绿化用土。隔油池废油脂统一收集后同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泔水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来清运综合利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腾冲市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9日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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