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蓉)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的要求,云南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在从严从快推进案件办理的同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截至7月21日,督察组向云南省移交的32批转办案件共计1998件,各州(市)、部门上报累计已办结案件1997件,涉及到的相关企业责令整改1187家,立案处罚1117家,罚款金额3006.56万元,立案侦查28件,行政拘留21人,刑事拘留17人,关停取缔113家。
截至7月21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交办转办问题件数2011件,已办结1964件,办结率97.66%。问责单位66个,地厅级6个、县处级14个、乡科级46个;检查问责40个;通报问责26个。问责总人数944人(965人次,有21人同时受到两种问责),地厅级9人、县处级89人、乡科级427人、乡科以下级别419人;通报问责302人次,诫勉问责375人次,组织处理30人次,党纪处分136人,政务处分122人次。其他处理方式1236人次,其中,提醒谈话958人次,批评教育115人次,责令作出检查129人次,其他3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