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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环保局关于成立保山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5日 10:17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保环发〔2017〕81 号


 

保山市环保局关于成立保山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园区环保分局,局直属单位:

为做好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 号)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成立云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通知》(云环通〔2017〕168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保山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普查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

保山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是保山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受市普查领导小组委托,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负责拟定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相关培训工作及联络、协调污染源普查宣传活动。

(四)负责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审核汇总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负责污染源普查报告编写和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工作。

(五)承当市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一)机构设置

保山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技术组、宣传报道组三个工作组。

(二)人员配置

1. 市普查办

主 任:李明彦 市环保局副局长

副主任:陈 怡 市环保局环评科副科长

2. 综合组

组 长:陈 怡 市环保局环评科副科长

成 员:吴明辉 市环保局辐射科长

      赵 静 市环保局污控科副科长

      杨晓燕 市评估中心工程师

3. 技术组

组 长:王琳邦 市监测站副站长 总工

成 员:张晓松 市监测站工程师

      鲁 芳 市监测站工程师

      张艺彬 市监测站工程师

      段福荣 市评估中心工程师

4. 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李成忠 市环保局法规宣教信息科 科长

成 员:穆加炼 市环保局法规宣教信息科 科员

(三)职责分工

综合组:组织、协调、联络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拟定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组织污染源普查相关培训工作及联络、协调污染源普查宣传活动。负责督促落实市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安排部署。承当市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组:负责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审核汇总工作,组织污染源普查相关培训,建立污染源档案;负责污染源普查报告编写和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工作。承当市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报道组:负责组织协调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动员与舆情应对。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15日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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