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云南建设。2018年7月26日上午,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就我省2017年度空气质量状况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通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方雄、省环境保护厅大气处处长白云辉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本场新闻发布会由省环保厅法规宣教处处长陈丽主持。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方雄在新闻发布会上首先介绍了我省2017年度空气质量状况。2017年,云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继续保持优良。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平均值下降14.2%,完成持续改善的目标任务。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平均值下降14.3%。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2%,较2015年上升1个百分点,完成97.2%的目标任务,在全国排名第一。圆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方雄副巡视员通报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方雄表示,云南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和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省人民政府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截至目前,云南省已基本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的各项重点任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持续改进。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得到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得到清理,提前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调整了产业布局、优化空间格局,对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分类治理。二是清洁生产成绩明显。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理念,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564户,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316户,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完成率达87%。三是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进展正常。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提高煤炭清洁利用,严格车用油品供应。四是燃煤小锅炉整治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准入。五是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成绩喜人。开展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对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六是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成效。加大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整治农村秸秆禁烧。七是机动车污染防治取得突破。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强化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八是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稳步建立。提高排污收费标准、确定环保税率,加大地方各级财政、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投入资金,出台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规章。九是大气环境管理得到加强。编制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调查和大气污染来源解析工作。
大气处白云辉处长回答记者提问
方雄强调,我省大气污染防治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与困难:一是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难度大。源解析工作可以确定排放源的种类和排放源的贡献,有利于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源解析工作不仅技术性强、经费投入大、研究周期长,研究成果可能不易为公众所接受,给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来较大挑战。二是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资金缺口大,我省有4户燃煤火电企业共14台发电机组计划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但目前云南省火电机组利用小时大幅下降、火电企业经营困难,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筹资难度大。三是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对二氧化硫减排压力增大。根据我省工业发展规划,今后3年重点产业如水电铝、石化、冶金等加快发展,将大幅增加二氧化硫排放量,将对我省“十三五”二氧化硫减排带来较大压力。因此,必须采取“以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等综合措施,压减全社会煤炭消费量,切实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方雄表示,总体上看,我省目前的空气环境质量出现了稳中向好的趋势,但成效仍需稳固,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复,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下一步我省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全省空气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