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至8月13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保山市投诉举报件19件,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投诉举报件转办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办理。目前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办理情况。
截止8月13日18:00,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办投诉举报件情况如下:
向隆阳区转办8件,办结7件,办结率87.50%;
向施甸县转办6件,办结6件,办结率100%;
向腾冲市转办3件,办结3件,办结率100%;
向龙陵县转办0件,办结0件;
向昌宁县转办0件,办结0件;
交办件中有涉及多个州市内容的投诉举报件2件,其中,1件涉及保山市5县(市、区),1件涉及市林业局,办结2件,办结率100%。
投诉举报件中,隆阳区5件,分别对2个问题进行2次和3次投诉,施甸县6件为同一内容,腾冲市2件为同一内容。
共计交办19件,已办结18件,办结率94.74%。
保山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