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山市电子政务网站集群,您可以选择访问: 保山市 隆阳区 施甸县 腾冲市 龙陵县 昌宁县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治建设 | 政民互动 | 专题专栏 
 环保动态  机构介绍  领导简介  直属单位  通知公告  人事信息  办事指南  党建廉政  建议提案  曝光台  公开电话 
政务信息     |
 规划计划  环评管理  财政信息  水环境  大气环境  生态保护  核与辐射  土壤管理  宣传教育  环境状况公报 
环境管理     |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信息>>机构介绍>>正文
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8日 16:40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负责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放射性废物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负责辐射安全许可及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负责核与辐射项目、电磁辐射项目的环评、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工作;负责核技术应用相关领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与事件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   

科 长:吴明辉   

成 员:段侨美  

联系电话:0875-2191011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网站标识码:5305000008  滇ICP备12002983-1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