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拟订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土壤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测算并确定土壤环境容量,开展土壤环境承载力评估。承担土壤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工作。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危险废物转移等环境管理制度。开展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环境管理申报登记等具体工作。监督管理土壤环境保护、农膜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人:刘贵宾(市固废中心副主任)
成 员:严浩(市固废中心职工)
联系电话:0875-219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