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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6日 22:06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文件 

 

保环党组发〔2017〕4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 

 

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市环保局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反馈意见》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和深入剖析,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针对检查考核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格按照市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二、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有差距,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到位,党员干部参加党纪党规知识测试率低于100%。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在管党治党方面落实好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一把手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统筹谋划、科学领导和整体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环保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指导,领导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二是深化党风廉政宣教工作,夯实廉洁思想根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种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员和党规党纪意识,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纪律、责任、担当和服务保障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三是加强离退休党员参加学习、培训和活动的力度,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党员的余热。 

责任领导:万青、武立辉、薛众、李明彦;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与监督联系纪工委沟通不够,存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邀请纪工委参加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四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在研究“三重一大” 等重大工作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坚持民主决策,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事前征求班子成员及有关方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上会讨论决策,发挥好班子的整体功能,及时邀请第二纪工委参加并做好记录,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第二纪工委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两禁”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细,坚决禁止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和会员卡,坚决禁止公务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中以专家身份收受专家费、评审费,切实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责任领导:万青、武立辉、薛众、李明彦;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局党组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照反馈意见,从严要求,积极整改,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落实整改方案直接责任人,要在提高执行力上下功夫、见成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加强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点时段、重要人员的监督,确保早改真改,将措施落到实处,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展现作风建设的成效。 

 

 

中共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7年4月19日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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