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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十三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7日 12:34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十三五”规划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7年1月    

 


 

前    言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十三五”规划,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更高的高度。云南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14年云南被列入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云发〔2015〕9 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23 号)等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于2015年9月7日发布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通知》(云发改办资环〔2015〕361号),要求全省各地州市编制《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十三五”规划》,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编制《规划》的重大意义,把编制规划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的总体部署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  

保山地处云南西南边陲,是我国与东南亚和南亚的重要连接点和结合部,是建设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重要节点。以世界级生物圈保护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和著名的侨乡闻名于世,文化积淀丰厚,生态环境良好。保山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始终坚持以更高的起点、更严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推动生态保护与建设,稳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2014年成功列入第二批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为深入推进保山市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保山市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了《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强调要把《规划》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通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与具体规划任务落实促进地方生态文明建设。    

本规划是指导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为保山市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指明方向、设定目标、明确任务,《规划》从保山实际出发,围绕“构建桥头堡生态安全屏障,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目标,提出了构建功能优化的空间发展格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资源节约利用、加大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建设和构建独具特色生态文化体系七大任务,提出了实施产业结构优化工程、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程、生态文化建设工程、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工程六大重点工程,总投资估算约392.34亿元。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建设基础
  (一)自然概况
  (二)自然资源概况
  (三)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四)“十二五”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与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发展水平总体滞后
  (二)经济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
  (三)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加大
  (四)创新发展和人才支撑能力不足
 三、建设的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云南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的重要实践
  (二)是云南构建面向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保障
  (三)是保山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现实要求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战略定位
 四、主要目标和指标
  (一)主要目标
  (二)建设指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落实主体功能区划,构建功能优化的空间发展格局
  (一)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二)构建“一带两区”、“三江二轴”、五片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
  (三)构建“3+4+7+n”的城乡空间结构
  (四)构建“两核、两轴、三片”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二、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一)大力发展特色生态旅游业
  (二)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生态农业
  (三)大力推进服务业提速发展
  (四)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五)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三、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一)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二)强化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降碳
  (三)发展壮大循环经济
  (四)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循环低碳化
  (五)全面推进生活方式的绿色低碳化
 四、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三)继续推进森林保山建设
  (四)提高湿地生态保护与建设
  (五)加强草原、农田生态保护与建设
  (六)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七)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五、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构建优美宜居的城乡环境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二)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三)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防治
  (四)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五)加大城乡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
  (六)加快生态创建步伐
 六、创新机制体制,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保障体系
  (一)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二)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三)建立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四)推进县(区)“多规合一”试点
  (五)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
  (六)建立和完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
  (七)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
  (八)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九)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七、大力弘扬传承杨善洲精神,构建独具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
  (一)弘扬传承杨善洲精神
  (二)打造五大特色生态文化品牌
  (三)加强全民生态教育
  (四)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
第四章  重点工程
 一、产业结构优化工程
 二、资源节约利用工程
 三、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工程
 四、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程
 五、生态文化建设工程
 六、生态文明制度创新试点工程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二、加强考核和评估
 三、强化政策支持
 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五、加强对内对外的合作交流
附件:保山市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重点工程表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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