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固体废物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受行政机关委托,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生产、转移、处置等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开展固体废物管理。(2)负责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建立固体废物管理的档案及相关数据库。(3)承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及危险废物跨州市转移管理。(4)承担有毒化学品及可用作原材料的固体废物进出口管理。(5)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6)参与处置突发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7)组织参与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培训工作。(8)完成市环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扎实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落实“2015年市政府目标责任书”,认真督促重金属减排规划项目实施, 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14年度考核任务,2014年度保山市未发生涉重金属环境突发事件。
2.继续加强固体废物领域监督管理
(1)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5〕93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我中心认真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本次共上报145家企业,共12个危废类别。
(2)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监督管理力度,2015年保山市宏源环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医疗废物约759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依法安全转移危险废物99.44吨,其中,废矿物油93.33吨,转移至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易制毒化学品2吨、HW49检测废液4吨、废化学试剂0.11吨,转移至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3)涉重涉危企业管理情况
为完善监管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已初步建立涉重、涉危企业“一企一档”信息库,目前已录入企业30家,为我市涉重涉危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多的信息依据。
针对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我中心与市环境监察支队组成检查组对5家重点产危企业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要求企业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在现场会议上与企业共同学习了2014年西南督查中心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通报文件和两高司法解释。
2015年10月20日至21日我中心协助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完成了汽车修理与维护行业废矿物油危险废物专项调查工作,针对11家汽车修理与维护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通过各项检查和专项调研工作,提升了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有利于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其他工作
按照省厅及市局的工作安排,继续实施2014年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调查工作,易制毒化学品收缴和销毁情况季报工作,完成了2015年全市医疗废物处置现状调研等多项专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