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精神,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过程中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现将市环境保护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保山市环境保护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纳入保山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和保山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保山市环境保护局编制34人,2017年末实有人员32人。保山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属于独立编制机构但不属于独立核算机构。从2016年起,保山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纳入保山市环境保护局作为一个预算单位(账务合并),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编制7人,2017年末实有人员5人。退休人员6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5辆(政府公车平台借用执法车辆2辆,固体废物管理中心1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保山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十三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结合国家“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建设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保山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以良好的环境质量需求为重点,市级财政预算资金用于保山市跨越发展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生态文明市建设,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农村环境治理、污染治理、声环境和大气环境污染治理等安排资金项目。通过项目实施,部门职能正常发挥,服务地方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工作有效开展,企业污染达标排放,污染减排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示范创建稳步推进,省级生态市创建通过技术评估,环境监测、监管执法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17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1943232.43元,其中:基本支出5007253.6元,占总收入的41.93%;项目支出6935978.83元,占总收入的58.07%。2017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1321659.53元,其中:基本支出5007253.6元,占总支出的44.23%,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4367500.60元,占总支出比率(人员支出比率)为38.58%,公用支出639753元,占总支出比率(公用支出比率)5.65%;项目支出6314405.93元,占总支出的55.77%。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89572.17元,比上年的300184.08元减少110611.91元,增长率为-36.85%。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7953.17元,比上年的218464.08元相比减少40510.91元,增长率为-18.54%;公务接待费69619元,比上年的78920元相比减少9301元,增长率为-11.79%。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去年2800元相比减少2800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制定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预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积极组织开展决算工作,严格按要求编报,软件审核通过再上报市财政审核。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及财政部门的规定,对预算和决算及时、真实公开,及时对二级单位决算进行批复。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按照文件要求,市环境保护局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指标对2017年全年预算数进行自评,主要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三)自评组织过程。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科学制定方案,评价开展前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拟定了工作方案,对评价工作进行任务分工。为保障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由各位副局长任组长,协调涉及各项目相关科室组成评价组,对涉及项目进行分类评价。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接到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后,及时将项目分解到相关科室,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填报绩效自评表,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市环境保护局按照《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查自评,我们认为市环境保护局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决策流程完善且严格执行,有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经济效益明显,自评总分为98.48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对外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局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同时不断补充绩效目标内容,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局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逐步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通过拟定绩效管理办法,实际开展评价工作等,逐步理清了绩效工作思路,对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将加大对绩效管理的研究和运用,建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单项的绩效指标体系,为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