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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0日 17:19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组织保山市环境法制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重点排污企业环保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及处罚程序,促进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以增强全民环保国策意识,树立科学发展和环保观念,推动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内外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全民环境科学、法制知识,围绕“6.5”环境日活动主题,搞好保护环境、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宣传活动。编辑印刷《保山环境》杂志2期、《保山市环境状况公报》彩版1期及年度信息稿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科学制定方案,评价开展前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拟定了工作方案,对评价工作进行任务分工。为保障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由各位副局长任组长,协调涉及各项目相关科室组成评价组,对涉及项目进行分类评价。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接到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后,及时将项目分解到相关科室,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填报绩效自评表,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保财建〔2017〕2号),经市委、政府同意,并经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复我局项目支出160万元,其中包含保山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专项资金2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财政下达项目资金后,我局及时按照年初目标任务开展工作,20万元生态示范创建资金主要用于“6.5”世界环境日宣传资料印制,《保山环境》杂志、《保山市环境状况公报》编辑印刷等、差旅费等。20万元项目资金2017年内已经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核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内容进行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在“6?5”环境日期间,印发了1万份“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资料进行法制宣传。订购了印有“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文件包1200个,在“两会”期间发给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编辑印刷《保山环境》杂志2期及《保山市环境状况公报》彩版1期。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6.5环境日等宣传活动,环保工作宣传不断得到加强,环保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社会效益成效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公众对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的满意度达9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开展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了全市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有更系统的认识,为保山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在巩固现有宣传阵地的基础上,多渠道、多形式加大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法治环境的宣传力度,做到电视、网络有画面,报刊有文章,手机有短信,乡村、街道、环境敏感地段有宣传标语,深化学校、社区环境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意识以及环境维权意识,为保山市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打下坚实的基础。绩效自评分100分,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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