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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6月7日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7日 15:08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6月7日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91015(兼传真) 政务服务中心0875-2237399
        电子邮箱:ynbshp@163.com 

 

项目名称 “永昌俊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保山市隆阳区青阳片区 建设单位 保山市永昌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净用地面积为35299.31m2,总建筑面积为123603.05m2(地上总建筑面积95070.49m2,地下建筑面积28532.56m2)。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的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高考、中考期间实行全天候禁噪管制,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市政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自行建设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后方可外排;废水能进入处理厂后,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处理;社区医疗卫生用房按要求设置消毒池;地下生鲜超市预留位置设1个隔油池。
2、项目区使用清洁能源,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过专门排烟通道排放,地下车库强制通风。
3、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污水站污泥定期清掏统一处理。内设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

 

 

项目名称 永昌翰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保山市隆阳区青阳片区 建设单位 保山市永昌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净用地面积为36145.38m2,总建筑面积为119326.83m2(地上总建筑面积90857.07m2,地下建筑面积28469.76m2)。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的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高考、中考期间实行全天候禁噪管制,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市政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自行建设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后方可外排;废水能进入处理厂后,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处理;社区医疗卫生用房按要求设置消毒池;地下生鲜超市预留位置设1个隔油池。
2、项目区使用清洁能源,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过专门排烟通道排放,地下车库强制通风。
3、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污水站污泥定期清掏统一处理。内设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

 

 

项目名称 保山工贸园区施甸装备制造产业园主干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保山市隆阳区工贸园区施甸园中园内 建设单位 施甸县顺源村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包含三条道路,长岭岗路(K3+396.284~K4+616.04)道路全长1220m,红线宽度40m,双向6车道,为城市主干道;坳庄路(K0+000~K1+404.209)道路全长1404m,红线宽度26m,双向4车道,为城市次干道;大湾路(K0+000~K2+241.229)道路全长2240m,红线宽度36m,双向4车道,为城市次干道。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3929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666.27万元。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项目初步设计中,进一步优化项目选线方案,尽量减少占用土地。加强建设、运营等活动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征地范围进行施工,不得超计划占地。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植被抚育绿化,尽量采取乡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切实降低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有效的工程及管理措施,减少工程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严禁向沿线的任何水体倾倒弃土、建筑垃圾、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收集后经沉淀处理,作为降尘水使用;落实场地地表清洁工作,开挖土方、施工材料的堆放做好遮挡覆盖;落实道路两侧的集、排水设施,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禁止外排。涵洞施工废水经过引排、沉淀后排放,涵洞施工前对施工机械进行严格检修,严禁施工机械含油污水排入沟渠污染下游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减少涵洞施工对下游河流的影响时间。
(三)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表土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覆土绿化,废弃土石送至园区其他待建项目区域作为回填土石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营地内的粪便经旱厕收集后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机械应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或采取设置临时隔声屏等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影响;严禁夜间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在相应敏感点设立警示和禁止鸣笛标志,确保达到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对沿线居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
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及时清扫、封闭运输等措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商请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沿线土地的开发利用规划,严格控制在线路两侧噪声超《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限值的范围内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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