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登记 | |||||||||
1 | 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供水工程 | 腾冲汉腾供排水有限公司 | 24441.05 | 腾冲市 | √ | 保环准〔2018〕23号 | |||||
2 | 保山工贸园区施甸装备制造产业园龙盛路建设项目 | 施甸县裕宏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852 | 隆阳区 | √ | 保环准〔2018〕24号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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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8〕23号
腾冲汉腾供排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由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和猴桥片区。2016年取得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发改投资〔2016〕608号),项目在中和片区建设第一自来水厂及其配套工程,猴桥片区建设第二自来水厂及其配套工程。工程建设总占地面积12.81hm2,其中第一自来水厂占地9.96hm2,第二自来水厂占地2.85hm2。
(一)第一自来水厂工程共分为四部分:原水输水工程、水厂建设工程、清水输水工程及配水管网工程, 第一自来水厂由民振河和大鱼洞水源供水,拟从前民振河下游已筑坝取水;片区服务人口:近期(2020年)5.0万人;远期(2030年)15.0万人;选址位于新街社区大脑子(在恳荒社后面山地), 水厂采用“絮凝沉淀池-过滤-二氧化氯消毒”联合工艺对原水进行净化, 近期新建规模15000m3/d,分两组建设,每组处理规模7500m3/d, 远期(2030年)增设四组7500m3/d处理构筑物;配水管网长度约为59273米。
(二)第二自来水厂分为四部分:原水输水工程、水厂建设工程、清水输水工程及配水管网工程;由三岔河水库供水,拟从已建成的输水隧洞及输水隧洞控制闸门取水;猴桥片区服务人口为:近期(2020年)4.0万人,远期(2030年)7.5万;选址位于猴桥镇区西北方向,腾密公路的北边,下街社区当嘎大坡顶,采用“絮凝沉淀池-过滤-二氧化氯消毒”联合工艺对原水进行净化;近期新建规模10000m3/d,分两组建设,每组处理规模5000m3/d;远期(2030年)增设两组5000m3/d处理构筑物;配水管网长度约99819米。项目计划总投资2444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4.47万元。我局原则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施工中严格落实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建设移动厕所或旱厕,粪便清掏还田;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供水水质经检测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后由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放空水及溢流水直接排入回收水池,滤池反冲洗水和排泥水经回收池收集后返回原水净化系统循环利用;化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由协议农户清运作为农田有机肥料全部利用不外排;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食堂安装油烟设施后通过内置烟道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烟道避开建筑物和道路排放。
3、加强对水泵、加氯机、备用发电机等产噪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噪声排放,车间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化粪池污泥、隔油池油污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过滤、沉淀池及工艺废水澄清过程中产生的经浓缩、自然干化后的污泥,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化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危险废物贮存容器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按要求设置标准暂存间,妥善储存。
5、加强风险防控,企业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氯酸钠、盐酸等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管理,严控运输、贮存、使用各个环节,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组织验收。
请腾冲边合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4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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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8〕24号
施甸县裕宏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由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工贸园区施甸装备制造产业园龙盛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保山工贸园区施甸装备制造产业园龙盛路建设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龙潭村委会,项目于 2017年3月21日,建设单位取得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工贸园区施甸装备制造产业园龙盛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保发改投资〔2017〕132号)。线路呈南-东北环状布设,道路起点为产业园西侧在建的长岭岗路(起点桩号K6+150),坐标为北纬25° 2'4.15"、东经99°14'14.30";止点为产业园东侧规划的南大湾路(止点桩号K7+612.328),坐标为北纬25° 1'55.44"、东经99°15'4.08"。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50m,长度7612.328m,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50km/h,总投资为168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7.1万元。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选址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选线方案,严格按照征地范围进行施工,不得超计划占地,加强建设、运营等活动的动态管理。施工结束后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植被抚育绿化,绿化应选用当地树种,切实降低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有效的工程及管理措施,减少工程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或洒水降尘,生活区设置旱厕,定期清掏综合利用。严禁随意倾倒弃土、建筑垃圾、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落实道路两侧的集、排水设施,落实场地地表清洁工作,开挖土方、施工材料的堆放做好遮挡覆盖。
(三)强化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产生的弃渣综合利用;土石方调运、施工材料转运对运输车辆要求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加盖等措施;避让环境敏感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石方开挖应避开雨天;施工期合理调配利用工程土石方,做好工程全线土石方平衡,减少取弃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施工场地、开挖面的生态修复工作。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机械应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或采取设置临时隔声屏等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影响;严禁夜间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在相应敏感点设立警示和禁止鸣笛标志,确保达到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对沿线居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的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应采取封闭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及时清扫、封闭运输等措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商请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沿线土地的开发利用规划,严格控制在线路两侧噪声超《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限值的范围内新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做好营运期环境风险的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提请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对风险车辆加强管理,确保道路运行安全。
(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周边原有动植物的保护。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工贸园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