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山市电子政务网站集群,您可以选择访问: 保山市 隆阳区 施甸县 腾冲市 龙陵县 昌宁县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治建设 | 政民互动 | 专题专栏 
 环保动态  机构介绍  领导简介  直属单位  通知公告  人事信息  办事指南  党建廉政  建议提案  曝光台  公开电话 
政务信息     |
 规划计划  环评管理  财政信息  水环境  大气环境  生态保护  核与辐射  土壤管理  宣传教育  环境状况公报 
环境管理     |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信息>>建议提案>>正文
对人大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31日 11:24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请求调整人大第101号建议主办单位的函 

 

市政府办: 

你办交办的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01号《关于优化农村污水处理工艺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认真核实,固东镇江东社区AO一体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是住建部门投资建设的农村两污处理项目。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因此请求将人大第101号建议主办单位调整为市住建局,市环保局为协办单位。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26日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网站标识码:5305000008  滇ICP备12002983-1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