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污染源普查清查质量,6月中旬开始,省、市核查组相继对保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工作进行全面的质量核查。
6月22日至23日,省、市核查组通过深入企业、园区、畜禽养殖户家中、入河排污口等地,采取清查软件系统汇总评估、听取汇报、调阅档案、专家核查、抽样核查、两员访谈和现场核实等方式,对龙陵县、隆阳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实地核查。
根据省核查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迅速落实整改,同时抽调人员对腾冲市、昌宁县、施甸县开展现场核查。核查中重点对上报数据进行集中审核,对县(市、区)退回修改的数据进行跟踪核实,进一步完善纳入入户普查污染源名单,落实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有效性。
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技术要点及评估标准》要求,标准量化评估各县(市、区) 的清查质量。五县(市、区)和四个园区前期准备工作充分,清查工作开展得到了省、市普查办的认可,高效优质完成清查建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