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7月以来,保山市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强化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领导、落实工作保障、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污染源普查业务培训,积极推进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目前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五大污染源清查建库工作任务。
去年9月,保山市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保山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各县(市、区)、园区也分别成立了相应机构。市级明确了以保山市环境监测站、保山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等单位为普查技术支撑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了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撑。为稳步推进普查工作,市普查办提前在清查阶段从环保、农业、乡镇及第三方机构中选聘了657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对他们进行了集中培训,统一考试后颁发了证书,并持证上岗开展普查工作。
为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意义、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市污普办及各县(市、区)同时开展了公告和公开信息发布工作,以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及保山端阳花市等节日为平台,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36000余份。并通过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保山新闻网、保山日报、保山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保山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保山市环保局”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广泛宣传污普工作动态。
保山市切实强化全市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两级普查机构均建立工作调度及督办制度,安排专人开展工作调度,对普查清查工作推动慢、质量问题多的县(市、区)及时进行提醒和督办。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方案》,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明确并落实了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质量负责人对污染源普查理解到位并及时、准确地解决普查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了各级污染源普查工作答疑QQ群和微信群,市级安排专人参与对各县(市、区)答疑和技术指导,并建立了完整、系统、安全的档案管理体系,对普查相关文件和普查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自2018年6月1日起,按国家、省普查工作时间节点及清查技术路线要求,保山市严格按三级管控原则对全市划分的922个普查小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清查名录库的建设工作。截至6月28日,保山市清查完成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10243户,规模化畜禽养殖2936户,集中式治理设施321项,生活源锅炉15台,入河(湖、库)排污口134个,开展伴生放射性矿初测194个。已全面完成清查阶段工作任务,形成数据库上报省污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