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总支委员会文件
保环党总支〔2015〕2号
中共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总支委员会2015年工作计划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有关要求,2015年市环保局党总支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中心、精神队伍”两大任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打造一支“想干、敢干、快干、会干”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全市环保工作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重要政治任务,通过辅导报告、讲党课、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把握核心要义、领会思想精髓上下功夫。
二、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继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地认识和把握共产党员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拓展广度深度、创新形式载体,在党员干部中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广泛思想共识。
三、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深化向杨善洲、杨学同志学习活动,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以“道德讲堂”为载体,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四、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开展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政治定力、自觉坚持“四个服从”,坚决维护好中央、省委、市委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综合运用正反典型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自我养成教育、提醒谈心和关爱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遵守廉政从政准侧,涵养廉洁奉公的政治品格,牢固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五、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继续发挥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的引领示范作用,以党支部为重点,推动党员干部在线学习、自主学习,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健全学习制度,规范学习管理,强化学习考核,增强学习实效,着力纠正“不愿学、不勤学、不真学、不深学、不善学”等学风问题,不断提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六、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以杨善洲、杨学同志为镜子,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协助和监督的职能,切实抓好各环节工作。继续把“三查三看”、“四比四促”和“一教育五行动”引向深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专题活动,学习好诠释好杨善洲精神,坚持边学边改,落实制度长效化。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反对“四风”系列制度规定,加强督促检查,使制度规定真正成为硬约束,使反对“四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七、抓好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贯彻落实。带头贯彻好、执行好市委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六项制度,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坚持“三深入”、“四联户”,落实好党员干部下基层锻炼,通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等措施,采取随机调研、蹲点调研的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三同”、体验民情,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八、推进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工作,巩固先进党组织、提升一般党组织、整顿后进党组织。紧紧围绕环保工作任务,对照“五好五带头”目标要求,组织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授旗评星活动。
九、抓好党内生活各项制度的落实。从抓制度执行入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好双重组织生活会,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按期缴纳党费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能让制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
十、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严把发展党员的政治关、培养关、程序关和纪律关,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把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来抓,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对照“五带头”目标要求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好自评和互评,使评议党员工作成为常态。
十一、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市直机关工委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目标要求,继续探索构建基层党组织“三服务”体系,组织党员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发挥作用、促进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和党员志愿者活动,建立起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党务公开,落实和保障党员各项权利。
十二、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实施意见》的要求,强化监督职能,抓好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和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十三、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严格审查和处置直属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禁令的行为,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能力,大力营造“廉荣腐耻”的工作氛围。注重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努力做到查处案件、警示教育、健全制度相结合,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十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学习、团结、务实、创新”为目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党务干部队伍。抓好学习培训,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讲求实际效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落实,深化专项整治,坚决反对“四风”,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实现上级党组织和基层群众两个满意。
中共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总支委员会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