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文件
保环党组发〔2015〕7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领导班子2014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对市环保局领导班子2014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反馈意见》(保廉发〔2015〕35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了《保山市环保局领导班子2014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5年4月7日
保山市环保局领导班子2014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2014年,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经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的检查考核,总得分95.73分。考核结果经市纪委常委会审核并报市委审定为合格单位。根据《关于对市环保局领导班子2014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反馈意见》(保廉发〔2015〕35号)要求,局党组于2015年4月2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
一、明确要求,充分认识整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14年12月,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对我局领导班子2014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此次考核对市环保局领导班子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考核组反馈我局领导班子2014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六个方面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部分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二)对省委要求的“抓好生态文明政策法规制定”和“抓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等一系列任务在报送市委“深改办”材料中无反映;
(三)未开展勤廉典型评比活动,未向市纪委推荐勤廉典型;
(四)没有按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工作;
(五)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有差距;
(六)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
二、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整改
针对2014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局党组结合实际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万青负总责,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加强检查指导,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整改责任领导:万青、武立辉、薛众、李明彦,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整改时限:2015年。
(二)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勤廉典型评比活动,主动向市纪委推荐勤廉典型。
整改责任领导:万青,责任科室:办公室,整改时限:2015年。
(三)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公开,严格公开程序,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整改责任领导:万青、武立辉、薛众、李明彦,责任科室:党总支、党支部、相关科室,整改时限:2015年。
(四)认真抓好生态文明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整改责任领导:万青、薛众,责任科室:自然科,整改时限:2015年。
(五)创新反腐倡廉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新任务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结合实际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和实践创新。
整改责任领导:万青,责任科室:相关科室,整改时限:2015年。
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客观地指出了2014年我局领导班子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环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自觉强化自律意识,做到勤政、廉洁、务实、高效,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确保2015年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