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6年10月18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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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辐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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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市2010年GSM网及TD网新建移动通信基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21号 |
2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市2011年GSM网及TD网新建移动通信基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22号 |
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市2012年GSM及TD网移动通信基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23号 |
4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市2013年无线网基站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24号 |
5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市2014年无线网基站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25号 |
6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市2015年4G(3.1.1期、3.1.2期)无线网基站建设工程、2015年GSM无线网基站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26号 |
7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4G3.2期和4G3.2期增补无线主设备工程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27号 |
8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保山市2010年GSM网(第二期)和WCDMA网移动通信基站新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28号 |
9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2011年GSM网、WCDMA网基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29号 |
10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2年中国联通云南WCDMA无线网扩容工程及2012年中国联通云南GSM主体网扩容工程保山市新建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30号 |
11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2013年WCDMA无线网络扩容工程基站建设项目竣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31号 |
12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中国联通云南省保山市TD-LTE无线网新建工程及WCDMA无线网络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32号 |
13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中国联通云南省保山市LTE FDD无线网新建工程及WCDMA无线网络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33号 |
14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10年新建移动通信基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34号 |
15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11年新建移动通信基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35号 |
16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12年新建移动通信基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36号 |
17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13年新建移动通信基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37号 |
18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14年新建移动通信基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38号 |
19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15年新建移动通信基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6〕39号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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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
保环辐验〔2016〕21号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市2010年GSM网及TD网新建移动通信基站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
你公司报批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市2010年GSM网及TD网新建移动通信基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申请等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环评批复建设规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2010年在保山市建设的348个移动通信基站,其中隆阳区98个、施甸县50个、腾冲市92个、龙陵县48个、昌宁县60个,总投资为8446.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 实际建设规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2010年在保山市建设的348个移动通信基站,其中隆阳区98个、施甸县50个、腾冲市92个、龙陵县48个、昌宁县60个,总投资为8446.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5万元。 工程实际建设规模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工程于2009年10月-2010年12月开工建设,2009年10月-2010年12月建成运营。 根据《关于发布〈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云环发〔2016〕66号)要求,移动通信基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验收,自2016年1月10日起由各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本项目属于补办环保验收审批手续。 二、环保执行情况 工程在施工和运营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和项目初步设计要求,通过合理选址、设置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距离和优化区域内基站发射功率等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以达到完善网络覆盖的同时,满足保护环境和公众的目的。通过美化天线、回收废旧蓄电池等措施有效减小了本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其他影响。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根据各类型抽测基站的验收监测结果:基站站址周围电磁环境功率密度在0.008μW/cm2~7.712μW/cm2之间,各基站周边环境电磁现状值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μW/cm2及单个网络系统电磁辐射功率密度8μW/cm2的标准要求。 通过对基站进行调查核实,各基站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距离内没有环境保护目标,基站选址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距离的控制要求,基站站址周围功率密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μW/cm2及单个网络系统电磁辐射功率密度8μW/cm2的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运营期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须建立健全处理公众电磁环境问题投诉的机制,加强基站的环境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基站周围的环境变化(例如新建建筑物),如果基站周围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对基站作适时调整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二)加强基站设备的运行管理,对基站周围居民的意见应及时认真听取,并积极联系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切实保护居民的环境权益。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18日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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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
保环辐验〔2016〕22号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市2011年GSM网及TD网新建移动通信基站 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
你公司报批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市2011年GSM网及TD网新建移动通信基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申请等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环评批复建设规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2011年在保山市建设的410个移动通信基站,其中隆阳区108个、施甸县65个、腾冲市107个、龙陵县70个、昌宁县60个,总投资为10907.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 实际建设规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2011年在保山市建设的410个移动通信基站,其中隆阳区108个、施甸县65个、腾冲市107个、龙陵县70个、昌宁县60个,总投资为10907.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万元。 工程实际建设规模与环评批复内容一致。工程于2011年1月-12月开工建设,2011年1月-12月建成运营。 根据《关于发布〈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云环发〔2016〕66号)要求,移动通信基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验收,自2016年1月10日起由各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本项目属于补办环保验收审批手续。 二、环保执行情况 工程在施工和运营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和项目初步设计要求,通过合理选址、设置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距离和优化区域内基站发射功率等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以达到完善网络覆盖的同时,满足保护环境和公众的目的。通过美化天线、回收废旧蓄电池等措施有效减小了本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其他影响。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根据各类型抽测基站的验收监测结果:基站站址周围电磁环境功率密度在0.011μW/cm2~4.287μW/cm2之间,各基站周边环境电磁现状值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μW/cm2及单个网络系统电磁辐射功率密度8μW/cm2的标准要求。 通过对基站进行调查核实,各基站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距离内没有环境保护目标,基站选址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距离的控制要求,基站站址周围功率密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μW/cm2及单个网络系统电磁辐射功率密度8μW/cm2的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运营期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须建立健全处理公众电磁环境问题投诉的机制,加强基站的环境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基站周围的环境变化(例如新建建筑物),如果基站周围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对基站作适时调整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二)加强基站设备的运行管理,对基站周围居民的意见应及时认真听取,并积极联系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切实保护居民的环境权益。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18日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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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
保环辐验〔2016〕23号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市2012年GSM及TD网移动通信基站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
你公司报批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市2012年GSM及TD网移动通信基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申请等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环评批复建设规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2012年在保山市建设的523个移动通信基站,其中隆阳区227个、施甸县46个、腾冲市129个、龙陵县59个、昌宁县62个,总投资为6887.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5万元。 实际建设规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2012年在保山市建设的523个移动通信基站,其中隆阳区227个、施甸县46个、腾冲市129个、龙陵县59个、昌宁县62个, 总投资为6887.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5万元。 工程实际建设规模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工程于2012年1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建成运营。 根据《关于发布〈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云环发〔2016〕66号)要求,移动通信基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验收,自2016年1月10日起由各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本项目属于补办环保验收审批手续。 二、环保执行情况 工程在施工和运营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和项目初步设计要求,通过合理选址、设置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距离和优化区域内基站发射功率等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以达到完善网络覆盖的同时,满足保护环境和公众的目的。通过美化天线、回收废旧蓄电池等措施有效减小了本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其他影响。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根据各类型抽测基站的验收监测结果:基站站址周围电磁环境功率密度在0.01μW/cm2~7.01μW/cm2之间,各基站周边环境电磁现状值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μW/cm2及单个网络系统电磁辐射功率密度8μW/cm2的标准要求。 通过对基站进行调查核实,各基站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距离内没有环境保护目标,基站选址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距离的控制要求,基站站址周围功率密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μW/cm2及单个网络系统电磁辐射功率密度8μW/cm2的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运营期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须建立健全处理公众电磁环境问题投诉的机制,加强基站的环境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基站周围的环境变化(例如新建建筑物),如果基站周围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对基站作适时调整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二)加强基站设备的运行管理,对基站周围居民的意见应及时认真听取,并积极联系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切实保护居民的环境权益。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18日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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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
保环辐验〔2016〕24号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市2013年无线网基站 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
你公司报批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市2013年无线网基站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申请等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环评批复建设规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2013年在保山市建设的543个移动通信基站,其中隆阳区141个、施甸县185个、腾冲市93个、龙陵县63个、昌宁县61个,总投资为58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54万元。 实际建设规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2013年在保山市建设的543个移动通信基站,其中隆阳区141个、施甸县185个、腾冲市93个、龙陵县63个、昌宁县61个,总投资为58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54万元。 工程实际建设规模与环评批复内容一致。工程于2013年3月开工建设,2013年11月建成运营。 根据《关于发布〈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云环发〔2016〕66号)要求,移动通信基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验收,自2016年1月10日起由各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本项目属于补办环保验收审批手续。 二、环保执行情况 工程在施工和运营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和项目初步设计要求,通过合理选址、设置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距离和优化区域内基站发射功率等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以达到完善网络覆盖的同时,满足保护环境和公众的目的。通过美化天线、回收废旧蓄电池等措施有效减小了本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其他影响。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根据各类型抽测基站的验收监测结果:基站站址周围电磁环境功率密度在<0.011μW/cm2~7.3μW/cm2之间,各基站周边环境电磁现状值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μW/cm2及单个网络系统电磁辐射功率密度8μW/cm2的标准要求。 通过对基站进行调查核实,各基站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距离内没有环境保护目标,基站选址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距离的控制要求,基站站址周围功率密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μW/cm2及单个网络系统电磁辐射功率密度8μW/cm2的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运营期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须建立健全处理公众电磁环境问题投诉的机制,加强基站的环境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基站周围的环境变化(例如新建建筑物),如果基站周围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对基站作适时调整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二)加强基站设备的运行管理,对基站周围居民的意见应及时认真听取,并积极联系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切实保护居民的环境权益。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18日 |